近一时期,辽宁省各级消费者协会陆续接到数以百计的消费者投诉,反映购买新车后得不到汽车出厂合格证明,导致不能办理车牌和购买保险,更不能上路行驶。原因是生产厂家、经销商、商业银行用合格证进行融资担保。辽宁省消协透露,近年来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了大量汽车合格证延迟交付或无法交付的投诉,汽车合格证被融资担保正在成为全国性的消费维权难点。
新车陷“裸奔”,谁拿走了合格证?
花17.96万元买了辆本田CRV,5个月都拿不到车辆合格证,办不了牌照,汽车只能停在楼下。消费者何增辉在东北汽贸的购车遭遇却不是个案,仅这一家公司,有这样遭遇的消费者就数以百计。
据了解,沈阳市委督查室已下发督查通知单,要求沈阳市工商局查办东北汽贸公司向94位购买汽车的消费者延期交付汽车和汽车合格证的问题。
沈阳消费者李女士说:“去年10月初,我花了17.18万,在东北汽贸东风日产4S店买了一台奇骏2.0,结果到现在,我既拿不到车,也拿不到合格证。”她说,每次去东北汽贸的这家4S店,店方都一推再推,从承诺去年的12月16号交付,推到“元旦前”,又推到“春节前”,现在又推到了“3·15前”。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工薪阶层,辛辛苦苦攒点钱,特意选了省油的车型,交了一大笔钱却什么也拿不到,这已经让她很生气了,店方的强硬态度更是令她受到伤害。“店内副总经理放话,愿意上哪儿告去哪儿告去,说辽台新北方、辽沈晚报都报了,就差中央电视台没上了。你就起诉去吧!”
多名消费者反映,目前该4S店的顾客很少,而店方也把消费者的电话号码拉入了黑名单。根据消费者提供的店方与他们联络的电话,记者致电东北汽贸了解情况,对方称向上级汇报后会再回电,但截至记者发稿尚未得到任何回应。
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陵市场监管所副所长白海峰说,消费者对东北汽贸的投诉,都是交付购车款后对方不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车辆和合格证。
经了解,东北汽贸公司就是以汽车合格证抵押给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经营,通过金融机构贷款,向生产厂家购置新车进行销售。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东北汽贸公司以生产厂家给的返点价格进行销售,但生产厂家的返点价格是要求销售企业在一定时段内,完成相应的销售数量才能兑现。如果销售企业未能完成销售数量,就不能享受返点价格,销售企业就会亏损。如果销售企业使用消费者交付的车款去弥补前期亏损,就无法赎回在金融机构质押的合格证,消费者也就无法获得合格证。
车辆合格证,主要是指国产汽车生产厂家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进口证明书),仅是证明性文件,本身不具有财产属性,应随车辆产权的转移而转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消费者购车后,如果不能得到纸质汽车合格证,就不能办理牌照登记,不能购买车辆保险,车辆不能上路行驶。
合格证遭“绑架”竟是业内潜规则
消费者购买新机动车,经销商应该随车交付车辆合格证,但汽车生产厂家、经销商与金融机构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违法采用汽车合格证进行担保贷款,即汽车生产厂家、经销商与金融机构三方签订协议,由金融机构向经销商贷款或签发金融机构承兑汇票,经销商付款给生产厂家用于采购汽车,金融机构以监管的形式占有生产厂家汽车合格证,经销商卖出车后去银行解除担保,赎回车辆合格证。
汽车合格证融资担保的模式被业内广泛采用,涉及众多品牌,消费纠纷数量大,分布广,社会上争议很大。
“4S店的主要融资方式是抵押汽车合格证,这是业内普遍存在的‘潜规则’。”辽宁省和兴大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继宏说,汽车经销商的资金需求量很大,资产并不多,不足以通过房产抵押等形式从银行贷来大量资金。
辽宁省金融办普惠金融处副处长赵黎峰认为,抛开汽车行业问题,从金融角度讲,这一问题是融资模式的规范性问题。汽车合格证融资担保模式存在,并且运行了很多年,出现问题的原因是规范性不够,资金使用方回款后改变了它的用途,在流程上缺乏规范。
消协的态度则是旗帜鲜明地反对,希望叫停。在辽宁省消协秘书长唐少博看来,《产品质量法》规定,没有合格证的商品不能销售,汽车合格证作为商品附件必须一起交付给消费者。根据《物权法》规定,汽车与合格证之间是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金融机构在质押汽车合格证对外贷款时,就已经知道其质押担保对抗了善意第三人(即购车消费者)是违法行为。
消协呼吁,监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叫停金融机构汽车合格证担保贷款,有关金融机构主动停止汽车合格证担保贷款业务。
“汽车合格证融资担保这种模式与现有法律相对立,如果消费者因此寻找法律救济,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就存在非常大的风险。”辽宁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钟烨说。
唐少博认为,表面上看,金融机构用汽车合格证来约束经销企业偿还贷款,实际上是对抗购买汽车的消费者,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来约束经销企业还贷,一旦经销企业资金链断裂或经营者跑路,金融机构也会成为受害者。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处长柳鸿生认为,用合格证抵押来融资,本来是汽车经营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事情,但随着汽车买卖关系的成立,合格证的权属由汽车经营者转移到了消费者,受害人也发生了转移。又因为汽车合格证不是财产无法变现,金融机构也最终成为受害者。
消协建议采用电子合格证
在使用合格证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这个环节上,不仅滋生出违法担保融资问题,也滋生出盗用合格证信息牟利问题。
辽宁省消协称,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披露,去年有一定数量的消费者,在购买华晨宝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北京现代、北京奔驰、东风日产等多个品牌机动车的过程中,因机动车合格证被盗用抢注,导致消费者购车后无法登记上牌。
“对于隐瞒车辆合格证用作融资抵押真实信息的行为,有关部门可依法对涉事企业进行查处。但实际上,需要消费者提供经营者隐瞒真实信息销售行为的证据材料,消费者往往提供不出。” 辽宁省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处长刘桂艳说。
消费者维权难的重要原因,是商家违法成本太低。《产品质量法》对机动车与合格证分离销售的罚则仅仅是“责令更正”。东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牟瑞瑾等人建议,规范汽车经销商行为,有关部门应制定管理规章,作出具体的处罚规定。
治理合格证担保融资问题,辽宁省消协建议,有关部门将参与合格证担保融资的机动车经销商、机动车生产厂家、金融机构,记入失信系统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金融机构和生产厂家把“消费者得不到合格证就会向政府投诉施压”,作为制约机动车经销商偿还贷款的筹码,这是“诚信缺失、损人利己”的行为,应该被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名单中。辽宁省消协认为,消费者不按时向金融机构还贷,要被记入失信系统黑名单。金融机构自身不诚信,也要被记入失信系统黑名单。不能因为金融机构强势,就可以逃避监督。
目前,工商部门正在推进消费者投诉信息社会公示工作。辽宁省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将会同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对经销商、生产厂家、金融机构,利用合格证担保融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向社会公示,让这些侵权违法经营者失去信任、失去市场。
根除合格证用于担保融资和被盗用问题,消协建议采用电子合格证。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认为,目前计算机网络应用已经非常普及,如果公安交管部门能够用网上电子合格证替代纸质合格证,用机动车生产厂家向公安交管部门发送的机动车信息和纸质合格证电子照片,与前来登记上牌的机动车信息进行比对,不仅可以高效便捷地核实机动车真伪,而且可以解决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合格证担保、合格证盗用等问题。目前,政府部门使用电子证明,用于管理或核实真伪的应用领域已经数不胜数,如税务部门使用的电子发票、工商部门使用的电子营业执照、民航部门使用的电子机票、驾驶证网上核查系统等。
辽宁省消协认为,出厂合格证明,纸质或电子的都应具有法律效力,如同网上身份证证明、网上机动车驾驶证证明、电子机票、电子发票和电子营业执照。消费者使用纸质合格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时,公安部门可通过与工信部门联网系统,核实纸质合格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辽宁省消协建议,公安部门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工作中进行改革,使用网上电子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让纸质合格证明仅用于告知消费者该机动车是合格的。让合格证担保融资和盗用合格证等侵权违法行为失去根基,被彻底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