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召回部分利亚纳汽车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于 | 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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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7年4月15日起,召回2007年12月3日至2013年9月16日期间生产的利亚纳轿车,共计5164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副驾驶正面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气囊展开时,上述气囊的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检查,对确认装配为高田气囊的车辆免费更换副驾驶正面气囊,以消除安全隐患。

  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将通过昌河铃木特约服务站以挂号信、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安排召回事宜。车主可登录昌河铃木官方网站(www.changheauto.com)或致电服务热线:400-8879986进行咨询。车主也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中国汽车召回网(www.qiche365.org.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010-65537365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