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转让协议已签 大股东力主华泰汽车接盘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上海) 发布于 | 2017-03-01
0
204

尽管陷入“一女二嫁”风波且诉讼未决,但曙光集团向华泰汽车转让曙光股份控制权之意颇为坚决。曙光股份今日发布公告,宣布双方已签署相关协议。且如之前所称,曙光集团已告知华泰汽车,其同七里港存在诉讼事项,但双方同意继续推进股权转让。今日公告亦提示,若与七里港之间的诉讼判决结果对曙光集团不利,则可能会对此次股权转让的推进及最终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据最新公告,2月28日,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和《投票权委托协议》。曙光集团将其持有的曙光股份9789.5万股流通股(占总股本的14.49%)转让给华泰汽车,并将其持有的另4581.83万股限售股(占总股本的6.78%)的投票权委托给华泰汽车。待上述6.78%股份限售期满后,曙光集团拟将其中的3567.2万股(占总股本的5.28%)再行转让给华泰汽车。上述14.49%股权的转让单价为23.21元/股,确定转让价款为22.72亿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华泰汽车将通过直接持股、受托投票权等方式合计拥有曙光股份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4371万股,占总股本的21.27%,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秀根、张宏亮。

不过,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国防科工局关于军工事项的审查程序、商务部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程序。同时,协议转让事项需经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公告中亦明确表示了曙光集团同七里港之间的诉讼可能带来的影响。今年1月13日,曙光股份最初宣布拟通过直接转让持股、投票权委托的方式,将对应21.27%表决权的股份转让给华泰汽车,公司实控人将发生变更。但2月8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曙光集团收到上海市高院传票和七里港(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民事起诉状》。七里港诉称,2016年12月下旬,其与曙光集团草签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曙光集团同意以20亿元的总体作价转让1.1亿股曙光股份。至2017年1月11日,双方正式在草签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上盖章,该协议此刻正式生效。据此,七里港要求判令曙光集团双倍返还定金4000万元且继续履行转让框架协议。但曙光股份在披露诉讼公告的同时称,曙光集团认为七里港编造事实。

根据今日公告,曙光集团表示已及时告知华泰汽车上述诉讼事项,双方同意继续推进股权转让事宜,并于2月2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但公告亦表示,若上述诉讼判决结果对曙光集团不利,则可能会对其与华泰汽车的股权转让合作事宜的推进及最终结果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