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召回部分S90长轴距汽车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于 |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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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2017年12月10日起,召回2016年9月13日至2017年8月2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2017-2018款沃尔沃S90长轴距汽车,共计1562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部分前照灯的反射镜使用了错误的材料,或反射率控制流程存在偏差,可能导致前照灯反射镜变形。造成近光灯的光束形状不良,可能给对向车辆形成眩光,配光性能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更换左右前照灯,以消除安全隐患。库存车辆将在消除缺陷后进行销售。

  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将委托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挂号信等形式通知客户。召回开始后,沃尔沃授权经销商将主动联系相关车主,安排召回事宜。用户可以拨打沃尔沃售后服务热线400-678-1200进行咨询,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中国汽车召回网(www.qiche365.org.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汽车三包与召回(iautocloud365)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010-65537365,反映在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