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领域的新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内车市的走向。为迎合节能减排、彰显绿色的理念,2017年汽车领域实施的新政策,大多数与新能源行业有关,这其中包括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新能源车企准入、动力电池行业新规。同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在逐年进行更新,车辆的排放标准也得到了升级。
在2018年,又有哪些新政策,影响着汽车市场的走势,或为我们带来更安全、便利的交通环境呢?
政策一、双积分管理办法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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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此前发布《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双积分管理办法),计划于2018年开始实施。双积分政策对车企平均油耗积分和新能源汽车积分均做出硬性要求。
以新能源汽车积分为例,2018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8%、10%、12%。其中,每辆纯电动汽车积5分(按续航里程350公里计算),混合动力汽车积2分(含HEV/PHEV且纯电续航里程大于50公里)。
简单来说,年销100万辆的车企需要在2018年拿到8万的新能源汽车积分,也就是销售1.6万辆纯电动车,或相应数量与积分标准的混动车型。若如期未能完成年度目标将缴纳罚款,也可向其他车企购买正积分,或暂停相应数量传动燃油车型的生产。
双积分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促进进一步的节能减排,并在新能源汽车补贴逐渐减少或终止后,继续推动国内新能源汽车发展。从各家车企的长远规划来看,新能源产品的比重无疑在逐渐加大。这种在新能源领域不断发展向前的战略规划,从长远看,能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短时间内看,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企业满足双积分政策。
政策二、新能源续享免征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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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下文简称“公告”),提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新能源汽车因动力电池成本较高,与传统燃油车相比不具优势,除财政补贴外,免征购置税也能够平抑部分成本,增强其竞争力。中国从2001年开始征收汽车购置税,税率为10%。早在2014年8月初,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此次公告的提出是国家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鼓励政策,表明了国家对于新能源产业的大力扶持。但是市场终归是理性的,整个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终究还是要靠市场,而不能依赖国家补贴,依赖国家补贴的产业走不远,也不会健康。未来,新能源企业还是要加紧提升技术水平,提高产品品质,争取在市场站稳脚跟才是企业长足发展的道路。
政策三、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
为促进节能减排,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司此前推出了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半(即5%)的优惠政策,这一优惠于2017年调整为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并于2017年12月31日截止。自2018年1月1日起,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随着政策扶持更多的转向新能源汽车领域,这一施行了3年的优惠政策也最终画上了句号。
政策四、汽车贷款政策有所调整
银监会此前发布公告,为落实国务院调整经济结构的政策,提升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供给质效,对汽车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其中,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此外,对于实施新能源汽车贷款政策的车型范围,各金融机构可在《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执行。
政策五、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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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国家质检总局与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标准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标准在很多地方做出了调整,但其中有5个方面是你一定要了解的。
(1)强制标配反光背心
新标准要求汽车应配备1件反光背心和1个符合规定的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在车上应妥善放置。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年检除检查三角警示架之外,将同时检查反光背心,数量是1件。该规定对于在路边发生故障需要下车检查的司机们来说会起到很好的防护措施,有效的降低危险系数,对个人的安全也着有一定的保障。
(2)悬挂整车标识应必须与品牌相符合
在新标准4.1.1中明确表明,机动车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与车辆品牌相适应的商标或厂标。也就是说,新标准中已明文禁止用户不能将品牌不同,但车型相似的车辆随意进行更改车标。
(3)纯电动车起步应发声警示
关于新能源车型,新标准12.13.2中明确规定,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车辆起步且车速低于20公里/小时的时候,应能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性声响。在12.13中也规定了当车辆发生漏电情况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提示驾驶人。此外,车辆应该具备能切断动力电路的功能,避免产生二次交通事故。
(4)机动车所有座椅都要配三点式安全带
关于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新标准12.1.2明确表明,除三轮汽车外,所有驾驶人座椅、乘用车的所有乘员座椅(设计和制造上具有行动不便乘客乘 坐设施的乘用车设置的后向座椅除外)、总质量小于等于 3500公斤的其他汽车的所有外侧座椅、其他汽 车(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除外)的前排外侧乘员座椅,装备的汽车安全带均应为三点式(或全背带式)汽车安全带。
此外,汽车还应装备驾驶人汽车安全带佩戴提醒装置。当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汽车安全带时,应能通过视觉和声觉信号报警。而乘用车(单排座的乘用车除外)应至少有一个座椅配置符合规定的ISOFIX儿童座椅固定装置,或至少有一个后排座椅能使用汽车安全带有效固定儿童座椅。
(5)皮卡车辆取消车身喷涂要求以及反光标识
新标准4.7.6中要求,所有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均应在驾驶室(区)两侧喷涂总质量(半挂牵引车为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多用途货车和消防车除外。其中,多用途货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等于2,100毫米、货箱栏板上端离地高度小于等于1,500毫米、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公斤的货车,这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皮卡车型。
除此之外,在新标准8.4.2中也规定了所有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旅居挂车除外)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其长度应大于等于车长的50%,但多用途货车除外。也就是说,未来购买皮卡车型,不需要在车身上喷涂总质量以及贴反光标识了。
政策六、胎压监测系统成标配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此前发布了2017年第26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内容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乘用车轮胎气压监测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并明确指出该标准的实施日期是2018年1月1日。这也说明了乘用车胎压监测系统,是属于强制安装范畴。
强制要求安装胎压监测系统十分必要,轮胎作为车辆唯一与路面接触的部件,其对于行车安全的影响非常大。胎压监测系统可以避免胎压过高或过低产生的车辆方向跑偏、影响制动或加速和预防爆胎事故。同时,这一系统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延长轮胎的使用寿命、保持车辆燃油经济性。
政策七、逐步推行电子车牌
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此前起草了《汽车电子标识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规划,内容包括将在全国及容易出现拥堵的城市核心区等,设置100万个监测点,并使用电子车牌进行监测。电子车牌将在北京、天津、重庆深圳、无锡、河北等地方试点运行,而此前排定的电子车牌全国推广表将从2018年起开始全面铺开。
电子车牌相当于汽车的身份证,当中包含了车辆的全部信息,购车情况、年检、保险、停车卡违章肇事记录等,随着电子车牌在全国范围的陆续普及,机动车违章情况预计将得到减少,同时,车辆的年检、处理违章等也会更加便利。
写在最后:通过梳理后发现,2018年汽车市场实施的新政策还是以倡导绿色、环保的理念为主,并在用车安全、技术发展上的到提升。其中,双积分管理办法对于车企来说无疑是风向标一般的存在,各家车企也为达成新能源战略、满足法规要求进行大规模的推进。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征政策的停止,也意味着国家对于传统燃油车的政策扶持陆续停止。
此外,《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推行与强制配备胎压监测系统,进一步提升了我们的用车安全。“电子车牌”的陆续启用则为用车生活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