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汽车界似乎显得有些动荡。这边董明珠的珠海银隆刚刚涉足汽车圈就被曝拖欠供应商货款逾10亿,目前双方各执一词,尚未盖棺定论。那边长安子公司湖南天雁就被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警示,原因是在长达10个月时间里,湖南天雁涉及的重大行政处罚信息都未能及时予以披露。值得一提的是,湖南天雁连续两任董秘均因信批违规遭监管部门处分。 延迟了近10个月,“未及时披露公司涉及的重大行政处罚信息”。 究竟是有意为之还是工作疏漏?
事实上,据金帛了解到,类似这样的事件也不是第一次了。2014年12月,湖南天雁及当时公司董秘袁天奇也曾收到过上交所通报批评,同时对时任董事长连刚予以监管关注,原因是通过公众媒体发布不实信息造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上述纪律处分已被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延迟10个月未披露处罚信息的前因后果
在了解事情起因之前,我们首先来聊一聊湖南天雁。湖南天雁全名为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TYEN),作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湖南天雁成立于2003年1月2日。公司前身历史可追溯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伴随中国改革开放大潮,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天雁正式进入汽车零部件领域。
2017年12月15日,湖南天雁发布公告称,因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雁有限”)违法建设,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对天雁有限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罚款约693万元。但是,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发时间却为2017年2月23日。
公告显示,天雁有限与衡阳晓华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建设雁津大厦附1号楼项目时,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根据相关规定,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决定对天雁有限的违法建设行为行政处罚约693万元。
随后,1月16日,湖南天雁披露公司及原董秘钟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告称,因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雁有限”)收到衡阳市城乡规划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事项,湖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原董事会秘书钟桥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而湖南天雁之前披露的2017年半年报显示,天雁有限为湖南天雁的唯一一家全资子公司。在2017上半年天雁有限实现营业收入约3.29亿元;当期对应实现的净利润仅为594万元,占湖南天雁的净利润比例为102.89%。 与此同时,2017年三季报显示,湖南天雁实现净利润-936.36万元,同比下降218.77%。公司预计2017年全年经营可能为亏损。
而在事情的前一天,也就是湖南天雁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的那天,湖南天雁的股市就已经出现大幅下降。股价大幅下跌达到6.69%,创1月新低。但是在未发布公告的前一个月中,该股共计登上龙虎榜1次。过去一年内该股有4次涨停,涨停后第二交易日涨3次,跌1次,涨占比75.00%,跌占比25.00%。所以说,在没有发布公告之前,湖南天雁可以说是被股民所看好。这也就牵扯出为何湖南天雁要延迟发布公告。
另有隐情连续两任董秘信批违规
据了解,作为上述问题发生期间的董事会秘书,湖南天雁的前董事、董秘及财务总监钟桥前,对此显然负有主要责任。不过,其已于去年10月30日因工作原因辞职。
从公司业绩以及股市震荡来说,此份处罚公告对湖南天雁的影响甚大。从公司财报看,如果处罚款项在2017年上半年执行,将大幅影响公司业绩,并可能造成当期亏损。
从股市来看,尤其是2017年一季度股价走势,可以发现湖南天雁当时走出一波翻倍行情。2017年1月3日,湖南天雁因央企改革概念涨停,后录得三连扳。其后公司股价震荡上攻,3月30日创下自2015年6月18日以来新高15.2元,以1月3日开盘价6.69元计算,一季度累计涨幅127%。创下新高后,公司股价一路震荡下跌,回到7元附近后徘徊至今。
如果在此时公布消息,不管是从业绩还是股市都将带来至坏的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也在2017年一季度“大换血”,有七位在当期内退出十大流通股东前十。如今,该事项已有控股股东“托底”。据湖南天雁的最新补充公告,公司已按通知要求就该处罚事项申请行政复议,暂未收到行政复议结果。
此外,湖南天雁强调,原湖南江雁机械厂破产终结后,天雁有限受托处理相关历史遗留问题。鉴于该事项为天雁有限处理江雁机械厂破产遗留问题所引发,如果行政复议后仍要求天雁有限支付罚款,天雁有限将按相关《委托协议》的约定,报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解决,不会影响天雁有限以及上市主体湖南天雁的当期经营损益,对2017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无负面影响。
这样的不诚信行为真的对公司经营业绩没有负面影响吗?从当下来看也许没有,但是长久来看,却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