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七成乘用车车内TVOC浓度超标 玛莎拉蒂等均上榜
法治周末 发布于 | 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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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七成被测车TVOC浓度超参考值

雷克萨斯ES300h(使用时长1个月)、ES200(使用时长两个月)、三菱帕杰罗劲畅(使用时长两个月)和玛莎拉蒂Levante(使用时长3个月)四款车不论是TVOC含量还是甲醛的含量均高于相应参考值

法治周末记者 马金顺

车内空气质量不容乐观:参加测评的51辆车,其中36辆车T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浓度高于参考值,占总测评车辆的71%;4辆车(约占测评车辆的8%)的甲醛浓度高于参考值;车内气味评为3-5级的车辆有42辆,即82%的测评车辆气味“能明显察觉、令人不适、严重不适”。

这是11月23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深消委)联合福田区消委会、南山区消委会、宝安区消委会发布的《2017年乘用车车内空气质量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调查的结果。

“近几年消费者关于车内空气质量问题的投诉逐渐增多,很多都是群体性投诉,并且投诉后不容易得到解决,这是我们发布该《报告》的主要背景。”深消委秘书长冯念文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说。

深消委强调,由于目前我国无车内空气质量国家强制性标准,此次调查不存在判定新车车内空气质量是否合格、是否超标的问题。

  71%车辆TVOC含量超参考值

根据《报告》,参与此次测评活动的样车共51辆,包含23个汽车品牌的45个汽车型号。其中,按新车登记日期划分:1年内21辆,1-2年15辆,2-3年12辆,平均使用时长16个月;按厂商划分:国内6辆,进口6辆,合资39辆;按品牌属地划分:国产6辆,日系15辆,欧系18辆,美系10辆,韩系2辆。

而且,参加测评活动的车辆均需满足深圳牌照或深圳购买的家用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日期为2014年9月1日以后、车内无吸烟、使用香水等习惯、无装载其他影响车辆异味的物品、未进行除甲醛等空气净化处理、未更换或改装车辆内饰、座椅、地垫等要求。

结果显示,在客观测评中,TVOC浓度低于参考值(≤0.50mg/m3)的车辆有15辆,占总测评车辆的29%;TVOC浓度高于参考值(>0.50mg/m3)的车辆有36辆,占总测评车辆的71%,其中,TVOC浓度最高值是在一辆刚使用一个月的雷克萨斯ES300h车内检出,数值高达3.988mg/m3,约为参考值的8倍。

据悉,T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是衡量空气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通常包含多种已知对人体有害的致癌物,例如苯、甲苯、甲醛、乙醛等。由于此次参考的标准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不包含TVOC指标,而车内环境类似于办公室等室内环境,因此,此次调查将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Ⅰ类民用建筑工程的TVOC限值(≤0.50mg/m3)作为参考值,评价车内TVOC浓度。

另外,以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评价指南》甲醛的限值(≤0.10mg/m3)作为参考值,甲醛浓度低于参考值的车辆有47辆,占总测评车辆92%,其中,甲醛浓度低于参考值50%(<0.05mg/m3)的车辆有16辆;甲醛浓度高于参考值的车辆有4辆,占总测评车辆8%。

值得一提的是,雷克萨斯ES300h(使用时长1个月)、ES200(使用时长两个月)、三菱帕杰罗劲畅(使用时长两个月)和玛莎拉蒂Levante(使用时长3个月)四款车不论是TVOC含量还是甲醛的含量均高于相应参考值。

  车内气味与TVOC含量有关

正如冯念文所述,近几年关于车内空气质量问题的投诉逐渐增多,并且更多呈现出群体性投诉,比如,前年很多消费者反映的奔驰异味问题,今年又有一百多位消费者投诉奥迪Q5。对此,法治周末曾进行了跟踪报道(详见《法治周末》2017年6月6日《奥迪Q5因车内异味被群体投诉 车内空气质量现监管盲区》和2017年8月15日《23辆受检奥迪Q5均检出甲醛 深圳消委会建议召回》)。

在此背景下,《报告》也将车内气味问题列为重要的主观测评指标。

根据德国VDA 270-1992《汽车内饰材料的气味评定》,车内气味等级分为1-6级——不可察觉、可察觉、能明显察觉、令人不适、严重不适和不能忍受。

测评结果显示,所测车辆车内气味均可察觉,但未达到6级(不能忍受)。其中,评为2级(可察觉)的车辆为9辆,评为3级(能明显察觉)的车辆为25辆,评为4级(令人不适)的车辆为14辆,评为5级(严重不适)的车辆为3辆。车内气味评为3-5级的车辆有42辆,即82%的测评车辆气味“能明显察觉、令人不适、严重不适”。

调查还发现,车内气味与TVOC含量有关。此次客观测评,36辆车TVOC浓度高于参考值,其中35辆主观测评气味评为3-5级。因此,除了极个别车辆外,在客观测评中TVOC含量较高的车辆,其在主观测评中的气味等级也相对较高。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因为TVOC是沸点在50℃至250℃的一系列有机化合物,部分TVOC分子具有刺激性气味。

因此,深消委建议消费者在使用车辆时,应先打开车窗,排出车内长时间累积的有害气体,适时打开外循环,驾驶过程中保持适宜温度,养成良好的车辆使用习惯,以降低车内污染物。

  车内空气质量应出台强制性标准

虽然近几年关于车内空气质量问题的投诉逐渐增多,但是真正解决起来却很难。

比如,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奥迪Q5异味问题,在深消委的积极协调下,一汽大众方面表示,异味产生主要是在生产车内隔音垫橡胶层的过程中,配方比例存在瑕疵导致橡胶层耐久性不足,车辆在启用一段时间后尤其是高温情况下部分车辆会产生比较严重的气味。

虽然厂家承诺为消费者更换隔音材料,但仍有少部分消费者表示更换隔音材料后,异味问题仍然存在。

“车内空气质量问题很难得到解决的根本原因就是国家对此没有强制性标准。”冯念文认为,“同样的问题出现在室内空气方面,因其有国家标准,所以解决起来就相对来说容易一些。”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对此表示赞同,“很多配套不完善,且缺乏有效的监测机构,强制标准不能得到各方认同,一直没有出台,导致车内空气质量出现监管盲区”。

据了解,目前关于车内空气质量的相关规定仅有2012年实施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虽然《评价指南》确定了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8种主要控制物质,并对这些物质的浓度要求作了规定。但该文件只是推荐性标准,并不具有强制性。

同时,《评价指南》对衡量空气污染程度重要指标之一的TVOC含量也并未作任何规定。

深消委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出台车内空气质量国家强制性标准,并提高甲醛限值要求,增加TVOC检测指标,建立车内空气质量召回制度,同时建议行业组织制定发布车内空气质量团体标准,让消费者对车内空气质量评判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