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侵权汽车配件 合现汽配公司被罚4000元
中国消费者报 发布于 |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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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合现汽配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现汽配公司)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汽车配件被查处,被合肥市工商局处以4000元的罚款。

据了解,今年3月1日,合现汽配公司从合肥汽配城内销售北京现代汽车配件的同行刘姓人手中盘收汽车配件,双方交易没有签订购货合同,盘收方式为整体打包,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总购货款共2500元,因为没有开具体的盘货清单,案发后已无法联系到供货人。

经合肥市工商局统计,截至案发时止,合现汽配公司盘进的外包装盒上均标有“现代”或 “起亚”字样的涉案商品十余种,标注制造商标的有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广振商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阪东机带(天津)有限公司等共计6家公司,空气格、车标、曲轴皮带轮等相关汽车配件共计438个。未标注制造商的空气格、车标、曲轴皮带轮等相关汽车配件473个。今年4月3日至年6月6日,该公司分别以不同价格销售了涉案的汽车配件18个,货值金额合计为5042元。

之后,北京新诤言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受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起亚自动车株式会社的委托,对案发现场标有“现代”或“起亚”字样的涉案物品出具了《鉴定书》。鉴定结论为“系假冒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起亚自动车株式会社、现代摩比斯株式会社注册商标,以假充真的商品”。

合肥市工商局认为,“现代”或“起亚”字母商标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其商标专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合现汽配公司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经营标注“现代”或“起亚”字样的涉案汽车配件,侵害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鉴于合现汽配公司无法证明上述涉案商品是其合法取得的,其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合肥市工商局责令合现汽配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决定对涉案公司行政处罚没收全部侵权汽车配件及罚款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