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新政未改销售渠道老格局 4S店人员称其为“空头支票”
证券日报 发布于 | 20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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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策制定者的初衷,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统称新《办法》)可以打破单一的“品牌授权”销售格局。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巡视员胡剑萍此前曾表示,随着新《办法》的落地,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购买汽车的方式,自由选择服务网点,哪里方便、哪里实惠、哪里服务好,就去哪里,而不局限于去4S店。

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显然没有这么简单。

7月5日,《证券日报》记者走访多家汽车4S店,探访新《办法》落地后的具体市场表现,但多数经销商对于新《办法》的实施并没有很深刻的感受。

对于未来是否有考虑同时经营其他品牌,一家宝马4S店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还没有新的打算,对于新政策也处于观望状态。

她表示,一方面,经营一个品牌不是单纯的进货就可以,还要引进各种检测及维修设备,一系列的流程必然带来成本上的增加,耗费更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

另一方面,若想经营更多品牌,如何维持与现有品牌的关系也值得商榷。厂商可能就不会给更多政策支持,比如更多的返点、售后技术和设备等,从而导致现有品牌的经营受到影响。

另一家4S店的销售人员则是用“空头支票”来形容这种构想,他表示,没有厂家的授权,就相当于没有支持政策,发展起来必然要走很多弯路。

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品牌授权的4S店模式,仍然是目前新车流通效率最高的方式。由于厂家对授权经销商在技术和商务政策上的支持,新《办法》实施后并不会出现传统经销商纷纷转型销售多品牌车型的现象。

他提到,随着众多互联网企业杀入新车及二手车销售领域,新《办法》的实施将成为汽车销售渠道多元化的利好政策。

而这一点,也在记者与经销商之间的对话中被提及。有经销商表示,新《办法》对经销商“松绑”的感受还没有很深刻,反而担心该《办法》实施后,给传统经销商带来新的挑战。

他表示,新《办法》允许多种汽车销售方式并存,不像以前需要有品牌的授权,从这个角度来看,准入门槛被降低了,现有经销商所面临的竞争压力可能会更大,整个销售市场也可能更为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思略特全球合伙人、大中华区副总裁彭波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传统经销商也可以通过新《办法》来寻求未来发展的多种可能性。

他提到,一方面,弱势品牌间可以进行联手和整合。经销商可以选择经营两个或多个品牌来合力对抗更为强势的品牌所带来的竞争压力。另一方面,经销商可以选择销售和售后分离,选择盈利更好地进行经营。